下週三,當五點半的下班時間一到,我會立馬關筆電走人,揪同業們一起去pub喝一杯。我不會再跟他們說:「你們走先,我再花個幾分鐘寫完這封email、或者寫完這篇報導之後,就去會合。不會太久的…」
這是英國記者工會(National Union of Journalists)前年配合勞團發起的「準時下班日」(Go home on time day)活動中,一名記者給同業的公開信。新聞事件的不確定性與對工作的熱情,讓許多記者願意盡可能地「等到截稿最後一刻」才下班,過勞因此成為常態。2012年對英國記者的調查顯示,記者每週的平均工作時間接近40小時,比所有英國勞工的工時還要多6.3小時;以週休二日來計算平均工時,也就是記者每天比一般勞工多工作1個多鐘頭。
英國2014 go-home-on-time-day是9月24日,這是當天一定準時下班的承諾卡。 |
還不只這樣。她補充說,如果把記者們總是志願地帶工作回家、在週末時間檢查工作的email、下班時間繼續用手機以報社帳號的推特貼文,那加班時間更可觀了。
資方愛佔勞工便宜、新科技的無所不在、以及記者的「責任感」,無止盡地壓榨新聞工作者,不但讓新聞媒體變成「血汗工廠」,更因為過長工時與壓力而容易出現錯誤報導、或者圖方便而抄網路「廢聞」交差,降低新聞報導的品質,影響社會大眾的權益。
面對新聞工作者的「普世困境」,台北市勞動局三月份對媒體「掃蕩」,普查三十多家媒體,並主動邀集各家媒體工會與勞工團體等,以頗具創意的「陪檢員」制度,協助勞動檢查員「突破盲點」,以包括即時新聞發稿紀錄等多元資料,比對出更為真實的記者工作時間紀錄,讓許多媒體人資經理啞口無言。這波勞檢,所有受檢媒體都「中箭落馬」,罰款合計約1600萬元,更讓許多媒體老闆稍微痛了一下。
隨後勞動部也補槍。部長公開宣布記者不是責任制,只是有「責任感」;要提高罰款,想讓媒體老闆更痛一點;訂定辦法要以LINE等通聯方式,希望可以更如實地計算外勤記者的真正工作時間。勞檢之後,媒體血汗工作的長年沈痾,終於有了改善的契機。
勞檢當然並非改善記者工時的終極武器。道理不難。這次「有效」的媒體勞檢其實勞師動眾,要如此大陣仗針對特定行業,地方政府每年能做一回就已經令人「肅然起敬」。勞檢的強度與密度若有不足,不少資方就能心存僥倖。而就算一年罰款數十萬元,總比真正發給一大群記者每月可觀的加班費,來得划算。因此,光靠勞動檢查,就要資方「就範」、記者工時與加班費回歸正軌,顯然不切實際。
因此,三月勞檢的成果並不在於罰款金額,而是在於終於扣動了「扳機」以後,我們能接續採取什麼樣的手段,改善記者過長的工作時間與壓力,以維護媒體內容品質。
首先,可以找出更有效的方式執行勞動檢查的方式與結果,讓資方違法的「成本」更高。勞動部在這方面作了一些,包括修改法規來提高罰款、更切實方式認定工時等。除了這些直接的手段之外,主管機關還能以更多的配套措施來加強勞檢效果,包括在廣電媒體換照與評鑑的規定中,明文加入包括勞動檢查等勞資關係的「評分標準」,讓惡質資方付出包括「撤照」等更大的代價。
但更有效的方式,並不能單靠政府。上有政策,下一定有對策。據聞,有報社要求記者每日「打卡」時間必須晚於發稿單的下午三點以後。當然不合理,但想保飯碗的小記者只能無奈配合,媒體資方也就能在paper work上符合一切規定。
改變的契機,還是掌握在記者自己手上。參與「準時下班日」活動的英國NUJ記者就說,如果只有幾個記者起身說我要準時下班了,沒什麼用,因為其他留下來加班的同事就得負責那些沒完成的工作… 但我們繼續這樣無償加班,只是讓資方更容易找到藉口裁員、而且更進一步加重我們的工時與壓力。可是,如果所有記者今天都站起來說要準時下班了,那麼這就會成為我們改變工時過長的開始。
團結真有力,不只是口號,也是事實。芬蘭記者工會於2014年透過集體協商,就成功阻擋了資方減少記者假期天數的企圖。像前面提到的資方「奧步」,如果只有一個記者說,發稿單之前我早就已經開始工作了,那他可能立馬被fire;但如果有更多的記者、甚至工會一起說,發稿單才算工時不合理,主管機關也更有機會介入與協助,局勢就會扭轉。
而三月媒體勞檢之後,我們已經看到不同媒體工會得以互相學習經驗,東森電視台員工更成功地成立工會,這正是朝向改善記者工作條件、提高媒體內容品質的最好作法。
東森電視工會臉書專頁截圖(點圖可連結至東森電視工會臉書專頁) |
【作者小檔案】
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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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運動與發呆,沒時間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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