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

第五期 共專題|陽光很短,酒吧很長:中時記者的小日記

文/關同學

那段暗批某立委包庇利益團體修法的新聞終於等上了版面。

雖然只有短短的一段,包在其他新聞之中,只是討論眾案例之中的其中一例;但我終於有機會寫出來。

那天荒謬的場景、有錢有權者的嘴臉,連修正文字都還要讓那群利益團體過目,我始終記得當下氣得腦門發脹的情景。因為陳為廷罵部長事件,讓這段事情終於有機會浮上版面。

但我懷疑,是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為了報紙上這一小段文字見報而暗自握拳自爽?為了這一小段文字見報而至少覺得當記者工作有那麼一點意義。

喔,因為我在彷彿全世界都唾棄、沒人要看的《中國時報》工作。就算我寫得這麼努力,我的同事們寫得這麼努力,是不是也沒有人會翻開這份報紙呢?

老實說,從秋天開始的這段時間,待在所謂「旺中」的記者們,不是很好過。你有幾個選項可以選擇:

一,你離開,跟著反旺中一同上街罵旺中,並在前期的時候期待擁護黎胖子、罵蔡胖子,後期的時候錯愕大嚷,「幹,我看錯人了」,然後在家生悶氣、夜夜流連酒吧;或是,你很幸運,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繼續開拓新一片天,因為你總是需要繼續生活、養家。

二,你留下,繼續待在旺中工作,用那所謂人稱「認知不和諧的虛假意識」催眠自己,自己是堅持努力的在艱困環境中撐住一塊有意義的新聞空間。然後,陽光正面的時候很短,流連酒吧的時間很長,在同業、老師、同學、朋友大肆嘲笑、揶揄、批評、抨擊、同情你之時,只能與同事互相安慰、舔舐傷口。然後,我們隔天繼續工作跑新聞,因為畢竟我們還是需要薪水付酒水錢。

然後,對我這年輕菜鳥記者來說,有些事情更難受,那些過去對我來說代表中國時報招牌的前輩們,在這幾波事件中,都離開了。

難受的不只是他們對我的意義,而是他們曾經對我說:留在中時,是要承擔,是要撐出一些言論的空間,是希望改變一些事情。

但他們離開的時候,卻沒人告訴我,陷入爛泥的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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