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馬史詩《奧德賽》裡有個小故事:奧德賽抓住了一隻烏鴉,緊捏著牠,要烏鴉幫忙做件事。烏鴉喘不過氣來,擠出一點聲音問:「我幫你做事可得什麼好處?」奧德賽說:「保你小命。如果你不幫我,我現在就捏死你。」烏鴉想想划算,就答應了。乍看是筆買空賣空的交易,不過要不是奧德賽有捏住烏鴉的本事,烏鴉又何必答應呢?
從批評談起
新聞工作者被期待要能為民張目以促進民主政治效能,才得享我們社會以言論自由為名給予的法律保障以及種種不成文的、方便行事的權利,因此能夠穿梭在政商名流間張羅情報、針砭時弊。換句話說,我們社會給了新聞工作者這樣的方便與保障,成就了個別新聞工作者以筆為劍、不畏強權的本事。如同奧德賽,這樣的本事可以拿來換東西;但不同在,捏得住烏鴉是奧德賽的個人修為,而記者的本事是公民共識所授予,若用來圖謀私利,說不過去。
僅管說不過去,實務上記者日常得自採訪對象的小恩小惠早成行規(所以公關活動如此普遍),潛在地與採訪對象互通款曲,或抓住把柄後討要封口費,時有所聞。更不稀奇的是制度化的置入式行銷,將公民對新聞業的信任與託付秤斤論兩賣給廠商政客的宣傳機關。行規世道如此,因此壹傳媒自稱嚴格禁止記者與採訪對象私相授受、不讓業務單位干涉編輯與記者作業、不接置入式行銷,說是要保障記者超然的立場與揭弊的本事,就突兀到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所以一般來說要如何思議此事呢?一方面置入式行銷是賺錢手段自不待言,再方面讓記者習慣性地拿人手短,就可以把禮物紅包乾股各式招待視為是對記者生活工資的業外補貼,順勢短發業內的帳面薪水,也就「撙節人事成本」。置入廣告開源,短發工資節流,合乎唯利是圖的商人辦報期待。而壹傳媒既然同是商人辦報,何苦反而節源開流:拒賣版面置入、多發工資以令記者勿四處伸手?按此理,壹傳媒所謂保障記者獨立作業的本事,當然是欺世盜名。欺世盜名的批評,有壹傳媒習慣揭人隱私、炒作黃黑題材的手法為證,批評最力者以此直指壹傳媒是新聞道德淪喪趨勢的推手。況且道德淪喪的標籤有媒體主管機關認證,是壹傳媒新聞頻道上架波折的官方理由。
壹傳媒的良心
醬缸式的道德批評本身就是可被批評的,暫不談(動員批評者自身就是台灣報業史上黃黑題材的早期主力炒手,而歷來各路主流傳媒有誰避諱黃黑路線?),自2003年壹傳媒入台以來,幾乎所有新聞媒體例常地在週三對「某周刊」設定議題的跟風,近十年來已成台灣社會的共同記憶。這些議題除了藝界八卦,不乏政商權貴的髒事醜聞,許多確實是迫切且經披露後持續發酵震動台灣的公共事務。按《聯合報》報導,台灣金融資本(中信辜家)與石化業資本(台塑王家)主導買下壹傳媒的消息公開後未久,大資本家聯誼會「三三會」的聚會上許多企業高層對出售案拍手叫好。會中食品業資本統一集團老總直指傳媒生態不健康,「幸虧有辜先生出手買了媒體
」;電子業資本家代表郭台銘則以「好蘋果」為題期許由辜王控制的新傳媒。這些不可能浪費力氣為黃黑新聞憂心的大資本家,史無前例地集體對媒體交易案額首稱慶,正說明了壹傳媒於他們如在背芒刺。任何傳媒能對政商複合體起芒刺般的作用,於普羅階級而言都是可喜可賀之事;反之,則反之。
那麼芒刺的支撐是什麼呢?據壹傳媒的說法,是先以獎懲紀律要求記者撰搞要有憑有據、直言敢寫,後以報社規格與財力承擔報導誤判挨告的風險;而前述切斷記者與採訪對象私相授受的可能性,以及業務與編採分治,則是獨立作業必要的補充條件。這些內規並非不傳之祕,執行起來或有漏洞,但就結果論,在台灣傳媒生態中竟成異數而使壹傳媒可作政商肉中刺眼中釘,甚者被以為是「超越藍綠」。即使言過其實,但在相對意義上已然映照了多數傳媒與政商糾纏的結構,以及為其喉舌的慣性。這世界上當然沒有什麼真正的客觀公正,壹傳媒需要的是在台灣藍綠分明的社會結構中兩邊得罪,讓多數人在片段經驗上以為它是客觀公正的,也就可以。
壹傳媒的新聞作業辦法被認為起揭弊之效,不過是相對接近了自由主義傳統的新聞業守則。能恪遵守則者,新聞學理上以良心(journalism of
conscious)稱之。所以有人說,壹傳媒最後整包交易,是販賣良心。若然,那麼壹傳媒就得先將良心備便,而後使待價而沽。這裡將良心的備便與沽價分開討論。
良心的交易
整個資本主義發展史,就是資本家奪取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並使集中的歷史。工人在生產活動中愈是能夠展現個人特殊的技藝與智識能力,其創造的價值便愈具有個人意義,愈要歸於個人即直接生產者所有。因此資本主義的勞動過程管理首先就是要奪取這種個人化的技藝與智識,消滅新創價值與個人勞動貢獻之間的直接聯繫,從而奪取價值並使集中,為資本積累所用。
然而新聞工作的屬性似乎給這個資本主義目的造成阻礙:僅管通過規格化訓練確保寫作風格相近,記者仍因為可在稿件上掛名而在生產成果上烙上個人銘記,並且以之為支點經營採訪路線上的人際關係。從這些關係中滋生出來的業外油水,我們可以將之理解為個人化的社會資本轉為經濟資本的過程。因此於私營傳媒而言,問題在如何整編吸收記者個人的社會資本以及所從出的經濟資本,如何介入勞動過程而排除記者個性與降低秀異者的不可取代性。
所以,壹傳媒用制度切斷新聞工作者與採訪對象私相授受的關係,儘管切合公正客觀的新聞倫理而取得了良心形式,但在物質基底上仍與資本積累的目的相適應。獎懲分明以及高壓的紀律管理、記者經常的路線輪調與機動支援、就扒糞題材的需要進行短期任務編組,以及定期的「搖大樹」汰換員工,在在用於撕去產品的個人銘記,成就新聞業非人的拜物教。能把記者打造成無差別可替換的勞動力,隨後就是要奪取記者以個人能力建立的油水網路,把個人的業外所得變成組織的業內利潤。我們已經看到了置入式行銷同樣是這個目的的派生物,但是壹傳媒的交易為我們示範了更大的可能性。也就是,通過硬性規定把記者的個性與主觀彈性抹去,建立客觀新聞的表象,贏得取信於公眾的影響力。能取信於人自然有助日常的報份銷量,但整體的社會影響力對有意操控言論市場的政商勢力更是值錢,特別在短視的同業普遍接受置入式行銷而自毀公信力的台灣市場。
眾所皆知,壹傳媒旗下的壹電視與壹網樂持續虧本經營,在台灣僵死的影視產業結構裡短期內難有盈餘;而本來賺錢的《蘋果日報》與《壹周刊》則普遍被認為是後勢看壞的傳統紙媒。因此檯面上曾洽談交易的富邦蔡家以及有線系統與頻道業者練台生,作為自有傳媒的大資本家並不需要壹傳媒的影響力,只需就壹傳媒的獲利前景與資產負債行情估量,開價都遠低於老闆黎智英設定的一百五十億目標值。以一度簽定交易意向書的練為例,報派開價也只一百二十億。黎很清楚,對練台生而言壹傳媒的社會影響力價值有限,但當前需要對北京輸誠的台灣資本家所在多有,因此理想上應當拉長出價期待價而沽。最後出線者,果然是很需要控制傳媒為已喉舌的中信辜家與台塑王家,以一百七十五億奪標。他們的精算技術理當不輸蔡與練,所以我們可以推敲:壹傳媒的影響力對辜王而言可值五十億餘台幣。並且這五十億餘由新聞工作者嚴守分際、不撈油水所創造的額外價值,盡落入壹傳媒股東口袋。必須注意的是,作為現代資本主義上市企業的壹傳媒,利潤不必也不可能是黎一人獨享;而其必然要賺錢的道理同樣不必也不可能是黎一人鼓吹,這正是:資本主義的動力。
勞動者處境與我們的責任
食品業資本旺旺蔡衍明不只一次表示,他是因為對台灣有愛才辦報,否則傳媒事業於他棄不足惜。愛了什麼一回事,但對員工的警告意味是很明白的:你們所愛若與老闆我不同,我大可以撤資任中時自生自滅。這樣的警告能有效,建立在一個前提上:蔡衍明在中時報系連年賠錢又陸續裁員的時候接手,儘管之後報份銷量與台灣紙媒廣告市場沒有起色,竟能反向擴大經營規模,可知旺中在本地報業的流血在他處可得回報,虧盈互抵仍有賺頭,新聞工作者的就業安定才得保障。所以倒過來說,新聞工作者在此創造的價值,在自甘作為報老闆理念宣傳機器的前提下,不能單用報份的營業額來計較。當辜王看重壹傳媒在台的影響力/公信力而願溢價購買的交易成真之後,這個新聞業為跨國資本服務的政治經濟現實,恐怕會更加的明白。所以黎智英當然不可能保證既有的經營團隊與經營模式不變,或代工人與新資方談判。
這個推論根據的框架是:假設在一個理想社會裡,新聞業不必也不曾服膺於特定人士或集團的指揮,能自由開放地針砭時弊、促進清明的人民民主政治,實現百分之一百的人人平等言論自由;而這樣理想的新聞業提供的服務確實為這個理想社會的人民信賴且需要,其經營規模假設價值為Q並且達成平衡。那麼當理想社會出現質變,新聞業可以為特定人士或集團掌握以操控民意,且人民沒有自覺這個轉變時,新聞業的規模理應擴大至P,Q與P的差額S即為特定集團操控民意的願付價格(長期而言,價值)。或說,Q 為人民民主的社會所必須的新聞業職能,而S(即P – Q)為不必要的、少數人欲意控制言論的新聞業職能。
問題在於,現實社會中我們無法就新聞業一刀切,把公民社會必要的Q以及不必要的S兩分,線上的任一新聞工作者都同時擔負著Q與S的職能。因為資本家政客的投入而擴大規模至P,也意味著比Q的水平吸收了更多新聞工作者的就業。久之讓資本家政客大言不慚地嗆聲:新聞業能夠運轉不息是因為我願投資;而讓甘為資本家走狗的流氓無產階級跟著搖尾說:財團經營已是世界趨勢。
因此這裡出現了進步運動的兩難:在新聞業所有權轉換出現勞資爭議時,勞動者直觀上要以現實的規模P為前提要求保障就業與工資,但按理想型要求完全的採寫自主與編輯室公約,運作起來卻僅及Q的水平(也就是資本家沒有操控言論的空間)。若工人堅持前者而放棄後者,將成為資本家的實質幫從而與普羅階級對立起來,在資本主義危機時期這個對立會變得非常厲害(結局可能是:新聞公信力盪然無存);若工人堅持後者而放棄前者,在資本高度集中的晚期資本主義社會裡形同自毀物質依傍,大量轉成後備狀態或浮沉於外包專案的自僱者。
所以我們必須認清,新聞業的勞資矛盾是更大的資本主義矛盾的派生物,從而新聞業工人的困局絕不是新聞業工人自己的事!少數新聞業工人或可用潛伏方式在規模P下的管理縫隙中為普羅階級工作,但不會有總體的效果。因此普羅階級為了把新聞業爭取過來為自己服務,就必須繞過資本主義的經營模式,與新聞工作者建立直接的聯繫、直接的支持。不論是取社會企業的形式,好比將股權信託的英國《衛報》;或取全民入股的強制股權分散形式,好比南韓的《韓民族新聞》;或由讀者定期捐款的消費者運動形式,好比台灣的《苦勞網》與《新頭殼》。種種看似不夠激進的運動變形,最終目的都是要取消資本家介入指揮的空間。
在此時此刻,壹傳媒的工人組織活動因為組織所有權的動盪而如火如茶展開,這是新聞工作者的階級自覺尖銳化的結果,我們應予完全的支持;而把工人爭取過來,提供非資本主義的就業選項,則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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