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臺灣國際紀錄片影展策展人林木材
採訪、整理/魏玓
臺灣國際紀錄片影展(TIDF)誕生於1998年,是臺灣第一個以紀錄片為主題的影展,對於晚近臺灣紀錄片的創作與觀影文化具有關鍵影響。TIDF歷經多次制度與形式的變化。2014年文化部正式將TIDF委由國家電影中心籌辦,並成立常設辦公室。當年TIDF新團隊以「再見.真實」為影展理念,並設立「亞洲視野競賽」與「華人紀錄片獎」,強調亞洲與華人紀錄片的發展推廣,以及舉辦各種觀眾交流活動,活絡紀錄片影展的整體社會角色,令人印象深刻,並廣獲好評。而這個變化的主要推手,正是TIDF的新任策展人,長期耕耘紀錄片評論與紀錄片工作者權益的林木材。今年TIDF將邁入第10屆,林木材又將推出什麼樣的影展內容,他對臺灣紀錄片影展以及紀錄片文化又有什麼樣的觀察與理想?以下是《共誌》對林木材的專訪整理。
共誌:請先談談今年TIDF第10屆的策展想法。
林木材:從上一屆開始就設定長遠目標是讓TIDF成為亞洲和華人的紀錄片交流平台。這一屆我們繼續提高「亞洲視野」競賽的獎金,讓這個獎金跟國際競賽的獎金一樣。不過在競賽內涵上更強調亞洲文化性,希望跟歐美作品區隔和並置,也因此讓觀眾感受紀錄片的多樣性。
共誌:去年的小川紳介和今年的綠色小組專題(如果紀錄片有顏色)讓人覺得你想要突顯紀錄片的政治性和社會性?
林木材:是有這個部分,這也是臺灣脈絡下紀錄片經常被強調的特徵。不過其實我更想強調的是「多元」。我認為提供紀錄片的多元面貌,可以幫助我們在視野和創作上更豐富。像上一屆的焦點導演艾倫柏林納和今年的「比紀錄片還陌生」都是非傳統的、帶有實驗精神的作品。對我來說,這也是某種更廣義的政治性,企圖改變大家對紀錄片的看法,即使是很有名的導演或作品,例如小川紳介,我們也企圖從各個面向開發更深入或不同的理解和討論。
共誌:這個做法可以聯繫上今年的綠色小組專題嗎?
林木材:對,我們一方面是要透過綠色小組作品的回顧,找到台灣紀錄片的某個起點。另一方面也試圖提供一些不同的展示角度。首先,我們希望可以反思,強調從弱勢者立場拍攝的紀錄片,究竟是什麼意義?所以我把這個專題用「如果紀錄片有顏色」這樣的提問來定位。其次,綠色小組出現的脈絡,主要是企圖突破當時主流媒體的封鎖,所以我們設計了另一個對照的單元,要播放同一時期華視的新聞影片,那這樣觀眾就有機會重新看一下例如520現場的兩種記錄角度,希望可以對綠色小組作品的意義有更豐富的解釋。
520事件。/TIDF提供
共誌:從去年開始就非常關注並著重在中國的紀錄片,您的想法和觀察是什麼?
林木材:上一屆開始我們設立了「華人紀錄片獎」,同時希望跟中國紀錄片工作者建立一種默契,就是TIDF是一個歡迎他們作品前來競賽和交流的地方。這個效果也顯示在今年來自中國的報名件數達到180件,相當踴躍。最近對中國紀錄片環境的觀察主要是發表平台一直被打壓,感覺當地拍紀錄片的創作者們的意志在消減。冒險批判的調查報導題材明顯減少,更多的像是回到村子拍老人,或回到日常生活去紀錄許多荒謬的現象,如環保問題。很多作品會呈現出各種矛盾,但卻比較難看出他們的主張。
共誌:從中國對照回臺灣,你對晚近臺灣紀錄片創作的觀察是什麼?
林木材:相對中國作品而言,臺灣的紀錄片議題設定比較明確,想要講的事情就全講明白,在敘事上也比較受電視形式和網路影像的影響。臺灣紀錄片目前的狀況,我是比較樂觀,因為最近仍有新導演加入,也有其他跨界的紀錄片嘗試加進來,像陳界仁、趙德胤等,這幾年應該會有更多元的樣貌出現。
共誌:那創作環境呢?政府有什麼可以做?
林木材:我覺得政府官員腦中似乎有一個虛幻的紀錄片產業,但其實絕大部分的紀錄片是沒有產值的,倒不如改以文化的思維來看待,由此可以盡量放寬一些補助條件,例如高畫質紀錄片補助的資格就不利於個別的紀錄片工作者。另外,在獎勵上,國外大型影展並未明確區隔劇情片和紀錄片,紀錄片得大獎的案例並不少見,但臺灣卻分的很清楚。其實大家都看到有些紀錄片拍得比劇情片要好很多。再來就是增加播映管道和創造觀眾需求,像是鼓勵專門播紀錄片的電視或網路頻道,不能只靠公視。這樣才能增加創作機會,進而讓紀錄片產業完整起來。
共誌: 對於臺灣影展制度與文化方面有什麼樣的看法?
林木材:臺灣影展的運作有一個主要的矛盾,就是說例如某個影展的預算是兩千萬,但是要在十天內把活動辦完,其實某個角度來說,觀眾是用很低廉的價格就看到這些片子,投資一部片子到影展放映為止其實成本很高。所以我們要思考的是到底如何在短時間內造成長時間的影響。對影展來說,困難的地方在於,每次活動期間要能夠造成聲勢,讓效果變強,然後期待影展結束之後,有些影片和話題還能夠持續下去。所以影展結束之後,像出版物、工作坊,和巡迴展等就很重要。
共誌:回到TIDF,前年的體制改變之後,有什麼樣變化,目前是否遭遇什麼樣的困難?
林木材:從2013年起文化部的政策改變,希望將TIDF放到國家電影中心下,設立常設辦公室,並以專案補助方式運作,同時也將過去的雙年展改成每年舉行。我是在那個過程中被找進來的。設立常設辦公室這個方向當然是對的,不過因為是補助案的形式,所以並不是由國家電影中心自主運用,而是必須接受文化部的指揮,很多重要決策還是得往上呈報,做起事來難免卡卡的。目前更麻煩的是,由於當初被告知是每年都舉辦,所以我們希望提高TIDF的規格和國際地位,善用臺灣在華語圈的優勢,也把影展時間從過往的下半年改成上半年。結果後來又被文化部告知因為預算不足,之後又要改回雙年展。我倒不是說一定是雙年好還是單年好,問題是兩種形式辦影展的思維就會不同,單年展可以著重競賽,雙年展就轉向文化交流,但是都需要明確規劃。而且如果政策不穩定、不明確,很多細節就很難辦,例如一般競賽會有首映的規定,但是如果變成雙年就很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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