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

第七期 共消息 │ 阿根廷最高法院裁定 反媒體壟斷立法合憲

撰、供稿/許純鳳(公廣派遣工會成員)、馮建三、唐士哲
責任編輯/唐士哲

阿根廷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從2009年起推動的防止媒體壟斷法是合憲的。這項裁定將促使阿根廷國內最大的傳媒組織克雷倫集團(Grupo Clarin)拆售旗下的媒體事業。

阿根廷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有義務防止媒體壟斷,因為壟斷將造成公共論述空間的宰制,且嚴重影響意見與資訊藉由傳媒的傳布。有鑑於此,「國家的積極保護將至關緊要。」

克雷倫是拉丁美洲大型的媒體集團之一,旗下產業遍佈報紙、雜誌、廣播電視與電台,以及有線電視系統。最高法院裁定後,克雷倫必須依法出售手中持有的多張有線電視經營執照,且由於克雷倫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拆售計畫,因此解組的裁定生效後,克雷倫必須立即將資產處置的權利交由政府執行,包括鑑價以及提供如何拍賣的建議。


克雷倫集團長久以來一直扮演費南德茲政府最大的反對者。費南德茲在國會推動防止媒體壟斷的法案數年,雖不無司馬昭之心,但該法案推動歷經四年的國會激辯,終舊獲得不同政治光譜的各政黨支持。為了避免法成為政治人物制裁看不順眼媒體的私刑,最高法院警告反壟斷法案未來執行應不分對象,對所有媒體企業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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