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人間福報,本文為完整版)
歷經兩個多星期,因服貿而引發的議題讓人目不暇給。最高層次的是,召開憲政國是會議,同時,可以控告政府違憲,憲法第一條說「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而眾所周知,政府並未遵守三民主義的核心價值:「平均地權,漲價歸公」、「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
莊秉潔未雨綢繆,「建議為了兩岸華人之幸福」,要將「開徵能源稅、健康捐及補足核災風險基金」列入日後協議項目。傳媒方面,對岸央視第四頻道的「海峽兩岸」節目所邀請的來賓都是清一色,誤導視聽,如何共建雙方都能接受的電視頻道,以文化交流為重(張釗維稱之為「文化想像:生態平衡、公平正義、思想與文化創造的百花齊放、以同理心對待異己以及對人類文明的未來擔負起道義責任與實質責任」的文化),並使這個頻道在兩岸都在重要位置能被看到,應該也值得大力使之進入協商且要能有共識的一環。
攝影/劉昌德
憲法與具體協議項目是兩個高低端點,中間另有繁多議題有待釐清,箇中服貿所要遵循的「自由貿易」,究竟是好是壞,應該值得探索。
首先,「自由貿易」是文字迷障。很多東西無法自由貿易,美國與歐盟各自每年補助農業超過千億美元,挪威、瑞士、日本與南韓等歐美之外的國家,農業補助佔其農產總值的50-60%,試問,這是自由貿易嗎?
作此舉例說明後,我們是知道,各國含台灣的經貿自由度是在增加,但這是好事情嗎?總統馬英九堅持,「明知(自由貿易)對台灣有利卻裹足不前,我身為總統何以對台灣人民交代?」反對的人從政治、兩岸特殊關係、文化價值、社會氛圍……等不同角度,質疑總統的善意。這裡則限縮在經濟,說明即便侷限在經濟,所謂自由貿易有利於經濟成長的說法,也很有可能錯誤,並且,自由貿易必然會惡化所得分配,假使沒有其他政策給予糾正。
證據來自我們自己,以及我們擁有最多邦交國的拉丁美洲。
過去四十年來,國內市場開放程度有增無已,但請參看〈表 1〉,1994年至今,不但經濟成長每況愈下,從年均8.34%很快跌至4.65%,至過去十年再減到3.98%;所得分配也是惡化不已,最高與最低五分之一家戶所得的倍數,從4.26一路擴大到了6.10倍
墨西哥是拉美國家率先與美國(及加拿大)在1994年就簽訂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結果呢?1994-2013年間,墨西哥年均所得成長率是0.9%,二十個拉美國家(含墨國)是1.6%,她的貧窮率在2012年仍有52.3% ,幾乎與1994年完全相同(52.4%),南美大陸的貧窮率則從2002年的43.9%降到了2013年的27.9% (見表2)。
若要兼顧自由貿易與所得分配,德國與丹麥可能是典範。某週刊整理相關資料及三位經濟學者今年二月發表的論文〈再分配、不平等與成長〉之後,指出前兩國經貿(市場)自由度所造成的所得差距(基尼係數0.54- 0.55左右)遠高於美英(約0.47-0.52),但在通過財政等手段移轉支付與福利後,德國0.3而丹麥約0.27,美英則仍在0.37徘徊(見表3)。
台灣有必要、認知與能力這樣做嗎?歸根究底,這是資本的經濟自由與公平正義之間的詰問。我們暫時無法比照英美或丹麥德國的稅收(佔國民所得30-50%),只要比照常被片面拿來對比台灣的南韓稅收(約20%),一年就能增加大概七千億台幣的收入,若能良好運用,多少能讓國人因制度提供了保障,減少一些因(與對岸)自由貿易而捲動的憂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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