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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

【媒改評論】寓教於樂的英國公共兒童頻道(CBeebies)

文/古淑薰
毛寶在看Octonauts

在英國唸書的這四年多,因為孩子的關係,陪著他看了許多兒童電視節目,其中英國BBC公廣集團旗下的兩個兒少頻道是我和孩子的最愛。因為其內容多元,節目設計與問答用語上非常鼓勵尊重小孩,再加上這兩個兒童頻道都沒有播放廣告,更是讓我安心且放心與孩子一起欣賞,一起討論。

2016年4月4日

【媒改評論】是時候了 讓國家媒體專業自主吧!

文/羅世宏

當中國的姓黨風波興起之際,臺灣歷來面臨的政治任命國家媒體問題也浮上檯面。
圖/取自三立新聞畫面

台灣即將迎來第三次政黨輪替,部分國營/公共媒體高層人事異動的傳聞已經不脛而走。這幾乎已成台灣每次政黨輪替的潛規則。

每次政黨輪替,國有/公營媒體的高層人事難免大風吹,除了造成媒體內部人心浮動,也影響媒體專業表現。是時候了,該有個長遠之計,讓國營/公共媒體真正達到專業自主的理想。

政府控制預算人事,黨意凌駕專業

除了軍方管理的漢聲、復興等廣播電台,教育部的教育廣播電台、內政部警政署經營的警察廣播電台,以及台北市政府為了市政目的而設置的台北廣播電台之外,目前公營媒體中尚未臻於公共化理想的至少還有中央社、中央廣播電台。

而擁有公共電視、宏觀衛視和客家電視的公廣集團,也曾因董事會改組爆發巨大爭議,導致其公共形象嚴重受損。由於政府控制它們的預算和高層人事,在歷次選後國營或公共媒體高層人事變動,選戰酬庸或甚至黨意凌駕專業的可能性無法杜絕。

雖然台灣的國營媒體不像對岸的中央電視台(央視)那樣被要求「姓黨」,但台灣歷次新上台的執政黨往往從政黨自身利益出發,任命自己屬意且具有明顯政治色彩的人士出任,實際上也似乎已讓公營媒體蒙上不應有的黨派色彩。

平心而論,這不應該是台灣在民主化後還被繼續容忍的現象!

現行《廣播電視法》並不禁止「政府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義」設立公營廣播電視事業,因此軍方或警方經營漢聲、復興和警廣等電台並無違法之虞。但人事和預算接受更大程度的公開監督,實有必要。

中央社駐外不足,難抗衡中國媒體

而國家媒體如中央社、央廣和公廣集團的高層人事選任過程,更應符合更高的標準,以更公開公正與符合專業自主精神的方式產生,不應繼續淪為選舉酬庸的工具或是出於政黨利益的考量。

首先是原先做為黨營通訊社、後於一九九六年改制為國家通訊社的中央社。如果要繼續維持國家通訊社的設置,那麼如何讓它成為超越黨派、戮力為國家利益服務的國家通訊社?

現行的制度設計,可能無法確保這一目標的達成。《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規定,中央社的任務在於提供國內外大眾傳播媒體新聞服務,擴大國際新聞報導,促進國際新聞交流,辦理國家新聞通訊業務。然而,中央社近年多次出現新聞處理爭議,被質疑有向執政黨傾斜或因對岸因素而自我限縮、自我審查的表現,未能一貫以公正和專業的立場處理新聞。

其次,以中央社日益縮編的規模,也導致駐外記者人數嚴重不足,難以和國際上較具規模的新聞通訊社或中國的新華社及中新社抗衡,在國際新聞報導及國家新聞通訊業務的影響力也漸走下坡。

在此情況下,若要維持國家通訊社的設置與運作,或應考慮納入公廣集團,讓它受到更嚴格的公開監督。若不納入公廣集團,也應在人事任命上做出必要革新,加強立法權在中央社人事任命過程與預算應用成效上的監督。

央廣應納入公廣集團

此外,中央社應善盡它被期許的職責,增加派駐海外的記者人數,在國際新聞流通上發揮更大影響力,並且補足國內主流商業媒體在國際新聞報導上的嚴重不足,超越主流商業媒體的限制,提供客觀公正的國內新聞報導,期能有助於國際社會正確且全面瞭解台灣。

目前中央社每年由政府直接補助三億多元,但實際投入於國際新聞的費用至多是其中的二成或三成;做為一個國家通訊社,只投入這麼少的採訪資源是無法勝任的。

其次,由政府每年編列四億多元經費支持的央廣,更有納入公廣集團的必要。可行做法是將央廣與宏觀衛視整合為國際廣播電視頻道,整合有限資源以做好對海外僑社、中國聽友及國內閱聽眾的服務,一方面開拓國人的國際視野,另一方面將台灣的軟實力與自由多元民主價值行銷出去。

同樣的,央廣董監事的產生,不應維持現行由主管機關文化部直接遴聘的規定,而應該比照公廣集團董監事產生方式,接受外界與國會的公開監督。另外,陸委會、國防部與外交部亦應整合對外宣傳資源,並與負責對外廣播電視服務的央廣和宏觀衛視緊密合作,以期發揮更多的對中國及對外的宣傳效益。

最後,公廣集團本身的董監事產生方式亦有改善空間,以避免再度發生第四屆董事會不當延任與興訟的風波,以及第五屆董監事難產的經驗教訓,同時強化立法院與公眾對公廣集團定位和績效的監督。不消說,公廣集團旗下的華視也應比照辦理,尤其應避免再度發生由執政黨安插特定人選的情事。

公共利益不等於執政黨利益

總的來說,國營與公共媒體的資源應該做適當整合,並且以最大公開程度接受外界對於人事任命和經費運用的監督,讓國營與公共媒體真正為國家的公共利益,而非為執政黨的利益服務。

台灣的國營或公共媒體不只不應再為一黨之私服務,而要名副其實地實現服務國家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初衷才是。

本文首刊於<<新新聞>>(2016-03-30)

【作者小檔案】羅 世宏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倫敦政經學院媒體傳播博士,現任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長期關注中國大陸社會轉型與兩岸傳媒文化議題。

2016年1月14日

【媒改評論】請以實質政策催出選票!

文/林麗雲
各國公共傳媒支出,台灣敬陪末座!
大選在即,各黨莫不卯足全力搶票。放眼所及,主要手法是掃街拜票,造勢晚會及名嘴加持,希望能炒熱選情。但在選情持續加溫之際,政策討論卻持續失溫。正如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日前指出的,選舉中文化政策徹底消失掛零。本文檢視主要政黨的傳播政策,並呼籲各政黨以實質政策贏得民心,催出選票。
首先,多數政黨的傳媒政策明顯不足。國民黨在台執政超過五十年,影響台灣的傳播政策至深且鉅;但國民黨候選人朱立倫的「一個台灣」網站(http://onetaiwan.tw/)中,居然沒有任何實質的傳媒政策之討論。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擔任過新聞局長,主管全國傳播事務;但其網站上卻沒有傳播事務的討論,僅在「小宋Q&A 」區(http://www.soong.tw/qa/) 提及過去「沒有禁說台語,沒有禁布袋戲,也沒有查禁報刊」,竟然也只有撇清責任、把一切錯誤都推給「警總」以及「國民黨」。國、親兩黨人士有長期執政的經驗,竟在傳播政策上幾乎無所著墨。
僅少數政黨提及傳播政策,但也只有一點點。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在「點亮台灣」網站(http://iing.tw/posts/200)上關於傳媒政策僅有簡單一點:「成立高品質的公共文化頻道」。時代力量提到開放的多元文化政策,但傳播方面僅有制定「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案」一項。以上兩位均未提到整體的政策為何?具體的實行方法為何?
台灣面對重重難關,在在需要政策思維。吾人所需的,不只是點狀思考,更需要全面性的政策思惟。以傳播文化而言,台灣其實有非常優秀的人才(包括新聞及影像工作者),也有好的故事題材,但因為長期政策失靈而無法發揮理想,無法產製好的在地內容。因此執政者應思考的是:如何幫助人民實現理想,說出故事,呈現在地的生命力?
各國公視經費比一比
執政者應公開說明:傳播環境的願景是什麼?政策目標包括哪些(如振興吾國的傳播產業,厚植人才,生產出根植於本地文化經驗的作品,對外擴大台灣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具體措施為何?舉其要者包括:公共媒體的規模為何?政府在整體傳播環境上的角色為何?如何責成受益於影音內容的平台業者(如有線電視系統)負起公共責任,提撥於影視內容之製作基金?如何確保優秀的本國作品有充份的資源及發表的平台?
值此選前催票之際,期待各政黨以實質的政策彰顯本身特色,爭取選民的認同與支持。而選民也應擦亮眼睛,打開網站,仔細看看各黨的政策綱要。畢竟選民投下這一票,是選了自己的未來。這是民主政治的真締。
【作者小檔案】林麗雲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並為weReport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執行委員。

2016年1月3日

【媒改評論】歧見能被剪裁嗎? 記Cass R. Sunstein教授來台演講

文/周宇修
正在與台灣讀者座談的Cass R. Sunstein。攝影/周宇修
在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會的規劃下,今年的雷震講座邀請到哈佛大學法學院Cass R. Sunstein教授來台舉行四場的公開演講,以及一場簽書會與數個拜訪行程(註1)。主辦單位並在Sunstein教授訪台前舉辦了四場前導座談,演講內容多半環繞著言論自由、市場管制與公民審議等法律、政治及政策議題(註2) 。Sunstein教授於2008年至2012年時,擔任白宮預算管理局(OMB)底下的「資訊及管制事務辦公室」(OIRA)主任,主要推動政府資訊開放與人民參與,被認為是Obama總統的重要幕僚。近年Sunstein教授所提出的重要理論,應該為「推力」(Nudge)莫屬(註3) 。所謂推力,係從行為經濟學所觀察得出,指政府機關在小部份上創造一個更好的決策環境,讓人民可以得到一個較好的選擇。(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