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5月21日宣布,擬封鎖「重大境外侵權網站」。當時,似乎僅有《自由時報》在23日指該決策「遭批網路白色恐怖」。新聞沈寂至29日,不滿與抨擊聲浪稍見升高,自由三篇、另三家綜合報紙各一篇;同日《有物報告》主編、專利權律師周欽華發表長文,指智財局此舉「違憲、危險、愚蠢」。
另一方面,主流輿論反應之前,網民從22日已經發動連署抗議,累計人數據《新頭殼網站》在31日報導,「不到十天,已經突破四萬人」。6月1日,批踢踢(PTT)網站再起連署,號召鄉民維護網路自由,3日,智財局轉彎,表示不再推動由行政機關認定封鎖標準,次日報端多說這是「網民勝利」,但PTT為「防封網案偷渡」,繼續連署備戰。
智財局確實可能捲土重來,起初它「以保障國內文創發展為由」,實屬莫名其妙。一來台灣影音外銷市場很小,誰有營利動機專設台灣作品流傳其境?再者,台灣的YouTube網站播放更多本地電視劇或音樂,若要查封,應該是YouTube,輪不到海外網站。
因此,智財局只是找個動聽,但純屬虛晃一招的封站口實,真正的理由或許來自美商壓力。台灣若配合美方,封鎖已遭山姆大叔列入「黑名單」的網站狗狗搜搜、迅雷網…,並不讓人意外。畢竟,是有前例。2006年,台灣加入美國,要求各國不能再以視聽政策促進影視的多元表現。該案若過,美國作為影視產品出口大國,更能攻陷更多國家的更多視聽市場。智財局這次只說不用行政命令封鎖,他日仍可能修法,然後「依法行政」「一償夙願」。PTT未雨綢繆,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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