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出公民新聞爭議的洪女,於事件爆發後隔天接受採訪表示歉意。圖/取自UDN TV |
第一,此事似乎意外地讓國人的共識,得以浮現。不分性別、年齡、職業、黨派與居住地區,似乎所有人都對這種舉止與言論,非常反感。至少,主流報章與電視不分顏色而有非議與說項的不同。
去年有個跨國民調,詢問受訪者是否同意「政府應該阻止人們以言語冒犯少數派」,回答「應該」的德法或日韓人數,超過一半或多達八成,英美加僅在三至四成。通過這個比對,國人還能看到與反省,我們所說的西方,其實很不相同,英語系國家與歐陸國家,略有涇渭。
其次,激發不忍的影片早就完成,三個多月以後放上網路,竟然還能成為喧騰一時的事件,箇中原因耐人尋味。另一方面,維基百科很快在三、四天之內,已就此事完成整理與寫作,篇幅將近九千字、八十四個註解,義工的努力及付出讓人感謝。
第三,有些新聞標題說,此人「滿嘴歧視言論!公視董事長還曾頒獎給她」、「惹議公民記者……曾獲公視表揚」、「狂罵榮民……竟曾獲PeoPo公民新聞表揚」。公視數年前表揚她,是因為渠當時勤於參與,報導小人物的勵志故事,與這次觸怒眾人完全無關。然而,這些標題對於公民新聞、公民記者與公共媒體的形象,都是不公正的負面減損。
公視對自己的池魚之殃,不必只是將當事人停權,而是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包括說明與論述公民記者如同維基百科,都是希望善用新科技條件,鼓勵人們勤於參與文化及公共事務而不居功。公視更可以說明,公民記者的「功能」雖然得到大法官釋憲會議的肯定,但與全職記者是兩種角色,這二者最多是互補分工,無法彼此競逐而相互取代……等等。
最後,這起事件再次提醒國人,有一種政治主張的理由,已經退化。至少在一九八九年以前,許多國人主張,作為主權國家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可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相同,都是大中國的一個部分,但前提是,雙方而不能只是一方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有一席之地。作此主張的重要理由,在於兩岸政權分離百年,那麼,源頭相同的民族仍可如同英美加澳紐等國,各自另立「國家機器」(state)。至於漢族與原住民不同,同樣也並不妨礙住在相同地理區的不同民族,共用相同的「國家機器」;日韓等國或許接近單一民族,但有更多國家機器,由不同民族共同建造。
那個時候,主張要有國際承認的國家機器之人,並不認為需要從民族、血統或文化的同異,找尋自立門戶的依據,想要依附美日的心思,可能也不是那麼活絡。因此,作為民進黨創黨人之一的朱高正,在一九八七年邀請黃信介等人入黨時,身在紐約的黃信介等人「仍然不置可否」。
原因是什麼呢?康寧祥在回憶錄中推論,彼時美麗島政團的政治人「遲遲不願」加入民進黨,可能是因為他們當時準備「要見鄧小平」。現在呢?惹起事端的女士是所謂「台灣民政府」的成員,它自稱「美國軍政府」所承認,又說台灣仍然屬於日本。該組織與說法的存在,以及,會見對岸領導人變成特定人的「專利或禁區」,應該就是這種退化現象的反映。
本文首刊於《人間福報》,原文網址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439180
【作者小檔案】馮建三
登頂猴山五百次,台灣268座三千公尺高山五十次;預定隱於市之前,完成一千次與一百次,並將發表曠世巨作,書名定於古巴革命六十週年時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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