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0日,治理我國傳播媒體長達六十五年的新聞局走入歷史,相關業務移交新成立的文化部。
或許是文化慣習使然,對於逝去的人事物,人們總是不願口出惡言。對於新聞局傳媒治理的歷史評價,政府官員一片歌功頌德也就算了,主流傳媒竟也只挑「好」的講(更何況這些「好」還不見得是真好),沒看見什麼中肯犀利的評論;這多少也透露出台灣社會對於傳媒治理這個議題的漠視與輕忽吧!
當然,我們不需為了批評而批評,更不能否定新聞局內部有不少戮力從公的公務員。不過,如果我們對於新聞局的傳媒治理沒有能夠進行深度、嚴格的批評檢討,那如何為接手的文化部提供方向和教訓警惕?台灣社會總不致於天真到以為只要換個機關名稱,所有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新聞局的傳媒治理,最根本的缺陷在於其身兼政府發言人/化妝師的角色混淆,以及此一雙重角色帶來的各種施政弊病。不過,這一點也經過兩次重要的改造。第一次是1987年解嚴。黨國威權體制的逐步瓦解,大幅淡化新聞局不當控制傳媒的色彩,然而角色混淆的問題仍然存在。第二次是2004年通訊傳播基本法通過,隔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新聞局讓渡了傳媒管制權力,但保留傳媒輔導的權力(為何如此,似乎也從來沒有公共辯論),而且角色混淆的問題也還是存在(難道輔導獎勵就不擔心新聞局不中立?)。
嚴格說來,解嚴之後,新聞局傳媒治理的最大問題,已經不是黨政不當控制傳媒(雖然並未完全消失),而是傳媒治理功能和責任的相對被邊緣化。由於新聞局作為政府發言和宣傳機關的功能相形凸顯,新聞局長曝光度高,表面形象極為重要,傳媒政策制定和治理能力反在其次。這使得新聞局變成兩黨「未來之星」的歷練場和加分區。民進黨陳水扁在位八年,上任了八個新聞局長;馬英九帶國民黨重回大位之後第一任,不遑多讓,也產生了四個新聞局長。新聞局長上台下台,有如跑馬燈。這些人個個青年才俊,不少人離開局長一職之後,都能在政壇上繼續往上走。然而,試問哪一個人真正在傳媒治理上,下苦功、做信用,紮紮實實地推動長遠的改革和建設?我可以很肯定地說:沒有。
難道傳媒治理不重要?暫且不論從民主的理論與現實來看,都是無法接受的;更不用說看看近二十年來台灣傳媒環境的惡化程度,公民社會的不滿和抱怨有增無減,該負最直接責任的新聞局難辭其咎。這樣一個單位,竟可以被風風光光地送進歷史嗎?歷任新聞局長們此時應該要寫的,不是一首讚美詩,而是一部懺悔錄!
文化部是可以期待的嗎?目前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文化部的內心還是住著一個新聞局,那麼將會十分悲觀。不過,改革者沒有悲觀的權利。《共誌》本期專題透過對年輕藝文/傳媒工作者的訪談,引出我們對文化部的期待。另外我們很榮幸邀請到「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洪淳琦和駱麗真,分別就文化部組織以及文創補助政策提供我們專業的認識基礎。
此外,本期與上期相同,持續增加新寫手。洪貞玲的北歐原民媒體觀察,生動且充滿啟發。張雅晴是編輯部的生力軍,專題大部分文章和「共青年」都是她的傑作。其他老手們也有精采演出,馮建三的委內瑞拉特稿、唐士哲用不為人知的BBC小故事帶出發人深省的評論,以及簡妙如獨具一格的樂評,都值得一讀。
《共誌》出滿四期了,期待您的持續支持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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